轻松管理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雇佣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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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休假类型
带薪休假
全国范围内,员工每年可享带薪休假 20 天;在波黑联邦(FBiH),员工每年最多可享受 30 天带薪休假。
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共计 22 天。
病假
全国范围内的员工通常有权每年享受至少 5 天的带薪病假。
产假
在波黑联邦(FBiH),女性员工有权享受一整年的产假,并可在产后选择半日制工作直至婴儿满 2 岁。另一方面,在塞族共和国(Republika Srpska),女性员工单胎出生同样享有 1 年全薪产假;对双胞胎或在第二个孩子之后的再次生育,产假期延长至 1 年半。孕期及产后员工在波黑联邦和塞族共和国在产假期间分别必须至少休 42 天和 60 天。
陪产假
父亲有权享受 7 天带薪陪产假;若母亲在分娩期间或产后死亡,父亲可行使母亲的产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