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管理捷克共和国(捷克)的雇佣事务
让在捷克共和国(捷克)就业变得轻松。让我们为您在捷克共和国(捷克)的团队处理薪资、福利、税务、合规事务,甚至股票期权,所有服务都集成在一个易于使用的平台上。
捷克员工解雇
解雇流程
在捷克,雇主解雇员工须提供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员工主动辞职则无需说明原因。
解雇通知期
在捷克,雇主解雇员工须提供至少 2 个月的解雇通知期。通知期自解雇通知送达当日开始计算。但若因员工违反雇佣义务或丧失履职所需资格而被解雇,通知期可缩短为 1 个月。
经济补偿金
在捷克,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取决于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为同一雇主工作未满 1 年的员工无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 在第 1 年内被解雇:经济补偿金为 1 个月工资。
- 工作满 2 年被解雇:经济补偿金为 2 个月工资。
- 工作满 3 年被解雇:经济补偿金为 3 个月工资。
试用期
在捷克,试用期上限为 4 个月。但对高管人员,试用期可延长至 8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