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休假类型
法定休假
所有全职员工每年依法享有 25 天带薪休假。此外,全职员工每年还有 11 个法定节假日。最低年休假为 5 周。
孕期与产假
产假长度取决于产妇现有子女数量: - 单胎且产妇生育后子女总数为一至二名:16 周,分为产前 6 周和产后 10 周 - 单胎且产妇生育后子女总数为三名或以上:26 周,分为产前 8 周和产后 18 周 - 多胎(双胞胎):34 周,分为产前 12 周和产后 22 周 - 多胎(三胞胎或以上):46 周,分为产前 24 周和产后 22 周 相关集体谈判协议可规定额外产假。经医生授权,员工亦可选择调整产前与产后休假比例。
陪产假
男性员工在子女出生时获准休假 3 天;单胎可享至多 25 天(其中 4 天为强制休假,21 天为可选休假),多胎可享至多 32 天(其中 4 天为强制休假,28 天为可选休假)。陪产假须在出生或收养后的前 4 个月内使用。
其他假期
- 收养假:若为出境收养子女,收养前员工可享有 6 周无薪假。收养后假期长度取决于收养人数及是否由父母双方共享。如由一方休假且收养一至两名子女,期限为 10 周;收养三名或以上为 18 周。对于多次收养或收养双胞胎、三胞胎及以上,期限增至 22 周。如由双方共享,收养假将增加 11 天(多次收养情形下为 18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