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休假类型
带薪休假
员工根据在同一行业的工龄累积带薪休假。最低带薪休假为每年 24 个工作日,按正常工资的 10.17% 支付。在同一行业工龄达到 5 年时,可享每年 25 个工作日,按正常工资的 10.64% 支付。与同一雇主连续工作满 5 年时,可享每年 27 个工作日,按正常工资的 11.59% 支付。与同一雇主连续工作满 10 年后,此项增加至每年 30 个工作日,按正常工资的 13.04% 支付。
法定节假日
员工可享 16 天法定节假日;若被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则每小时应按正常月薪的 1.375% 支付。
病假
冰岛员工可根据与同一雇主的工龄享有带薪病假。入职第一年,员工每月可享受 2 天病假;第一年结束后,年带薪病假增至每年 2 个月。员工满 5 年后,带薪病假增至 4 个月;与同一雇主连续工作满 10 年后,带薪病假上限为每年 6 个月。
产假
怀孕员工可享受 6 个月产假,可在预产期前最多 1 个月开始休假,产假期间按员工正常工资的 80% 支付。
育儿假
父亲可享受 6 个月陪产假,按正常工资的 80% 支付。双方可互转 1 个月的育儿假,两位父母的育儿假权益可在新生儿 18 个月大之前行使。此外,父母可为照顾 8 岁及以下的儿童,最多连续休假 13 周。
其他假期
- 住院照护假:若子女住院,父母可享 12 天假期。 - 收养假:收养父母可享与亲生父母相同的育儿假权益,每位伴侣最多可休带薪休假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