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休假类型
法定休假
在以色列,实行五天工作周的员工每年最低享有 12 天年假;实行六天工作周的员工每年享有 14 天年假。雇佣满 4 年后,每年年假增加 2 天。员工最多可累计 28 天年假。以色列还有 9 个带薪公共假期。此外另有 4 个非强制性假日,许多企业与政府机构会选择集体放假或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
怀孕与产假
怀孕的母亲有权享受 14 周带薪产假,领取 100% 薪酬,另有 12 周无薪产假可用。第 6–14 周可以由父亲代替母亲休假。
陪产假
在以色列,自母亲产假开始后的第 6 周起至第 14 周止,父亲可代替母亲享受带薪休假。
病假
在以色列,病假按每月 1.5 天累计,累计上限为 90 天。 - 病假的第 1 天不支付薪资。 - 第 2 天和第 3 天支付其正常工资的 50%。 - 自第 4 天起支付其正常工资的 100%。
其他假期
- 丧假:在一级亲属去世的情况下,员工有权根据其所属社区的惯例享有若干带薪哀悼天数,该假期上限为 7 天。要获得全部 7 天,员工必须属于实行 7 天哀悼期的社区,但在某些情况下此规则可灵活处理。因哀悼而缺勤期间为全薪,并不得从员工的年假或病假中扣减。员工在以色列雇佣满 3 个月后有资格享受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