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管理拉脱维亚的雇佣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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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脱维亚的休假类型
带薪休假
拉脱维亚的员工有权享受 4 周 日历的全薪年假(不含法定节假日)。未满 18 岁的员工有权享受整整 1 个月的带薪假期。员工需至少连续工作 6 个月方可享有带薪年假。
法定节假日
拉脱维亚共有 12 个法定节假日,总计 15 天 假期。
病假
员工有权享受病假:前 2 日按正常工资的 75% 支付,第 3 日至第 10 日按正常工资的 80% 支付。从第 11 日起,疾病津贴由社会保障承担。
产假
孕产妇有权享受 112 日历天 的产假;如产妇出现并发症或生育双胞胎,可额外增加 14 天。
陪产假 & 育儿假
父亲在其配偶分娩后 2 个月 内有权享受 10 日历天 的陪产假。
特殊假期 & 福利
收养:夫妻双方收养子女时,其中一方可享有 10 天 的收养假;如孤儿法院裁定,可另行批准无薪假期。 补充假:符合下列任一情形的员工可额外获得 3 天 年假 — 子女 16 岁 以下且有 3 名或以上 — 拥有 1–17 岁 的残障子女 — 在危险行业或重工业工作 学习假:员工可享受 20 个工作日 的学习假(带薪或无薪),用于学习、备考或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