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员工解雇
解雇流程
巴拿马劳动法规定,长期雇佣合同仅可在书面通知并说明有因解雇的具体理由时解除,示例包括不诚实、疏忽、欺诈或其他与工作有关的不当行为。若员工认为解雇缺乏正当理由,可向劳动法院提出异议并寻求救济。
解雇通知期
对于无因解雇的员工,雇主仅需提供 30 天的解雇通知期。
经济补偿金
仅当解雇系因经济性裁员作出时,员工才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 雇佣期不超过 6 个月:2 周薪水
- 雇佣期不超过 9 个月:3 周薪水
- 雇佣期不超过 1 年:1 个月薪水
- 雇佣期不超过 2 年:3 个月薪水
- 雇佣期不超过 4 年:4 个月和 2 周薪水
- 雇佣期不超过 5 年:5 个月和 1 周薪水
- 雇佣期不超过 10 年:9 个月和 3 周薪水
- 雇佣期不超过 20 年:14.8 个月薪水
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为 3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