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员工解雇
解雇流程
雇佣关系的终止可通过以下方式发生:
- 员工自愿辞职;
- 按雇佣合同约定的退休;
- 合同不续签或合同期满;
- 有因解雇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盗窃或其他严重不当行为;
-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雇佣关系。
不同解雇理由可能对应不同的程序要求。
解雇通知期
根据《葡萄牙劳动法典》,不允许无通知解雇(即时解雇)。员工提出辞职时的解雇通知期根据其在同一雇主处的实际或拟定服务期限而定:
- 试用期内:员工与雇主均须遵守特定的通知期;
- 试用期结束后:仅针对员工,员工辞职时须遵守通知期,但雇主可放弃此权利。具体时长取决于员工的服务年限(见下文)。
雇主须满足特定条件方可合法聘用定期合同员工。若因不合法理由终止定期合同,将承担较高法律风险。
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
- 服务期不超过 2 年:30 天
- 服务期超过 2 年:60 天
试用期
试用期时长取决于合同类型。对于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定标准为 90 天。对技术性强、责任重大、需特殊资质或信任岗位,可延长至 180 天。对于定期合同,若合同期限超过 30 天则试用期为 30 天;若合同期限短于 6 个月则为 15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