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休假类型
带薪休假
在同一雇主处连续工作 12 个月后,员工每年享有 12 工作日的带薪年假;此后每满 5 年再增加 1 工作日。未成年人可享 14 工作日,进行密集、繁重或危险作业(例如采矿)的劳动者可享 16 工作日。未满一年者按其在职时间折算带薪年假,约为每工作 1 个月享有 1 天假。
法定节假日
有 12 个法定节假日,员工可享带薪休假。
病假
因病可享带薪病假 30–60 天(按正常工资的 75% 支付),具体期限取决于社保缴纳年限。参加危险或重体力行业的员工可享带薪病假 40–70 天,期限同样受社保缴费时长限制。病后康复期间的补偿为正常工资的 25–40%。
产假
女性员工可享 6 个月的带薪产假,自预产期前 2 个月开始,期间享受全额工资。
陪产假/育儿假
父亲可享带薪陪产假,期限为 5–14 天。父母在子女未满 3 周岁前可享最多 20 天的育儿假;子女 4 至 7 岁期间,父母每年可享最多 15 天育儿假。育儿假由越南社会保险机构按正常工资的 75% 支付。
其他假期
- 婚假与丧假:越南劳动法规定员工在结婚和丧葬情况下可享带薪假期。结婚者可休 3 天;子女婚礼的父母可休 1 天带薪假。因本人或配偶的一级亲属去世,员工可休丧假 3 天。 - 护理假:父母或监护人可每年最多休 20 工作日,以照顾患病的子女或被监护人。 - 工伤假:在工作中患病或受伤的员工在接受必要医疗后,可休最多 10 天以便适当康复。 - 收养:收养未满 6 个月婴儿的收养父母可享带薪产假,直到子女满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