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休假类型
在职的最初 10 年内,员工资每年享有 20 天带薪休假。工龄超过 10 年后增至 26 天。波兰将受教育年限计入累计雇佣年限。除上述休假外,所有员工还享有 13 天带薪节假日。
波兰为新生母亲提供最多 52 周的产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最长为 20 周,从预产期前 6 周开始。产后至少 14 周内不得返岗。在前 20 周之后,员工可申请额外 6 周休假,雇主须予以提供。超过最初 26 周后,员工可再申请最多 26 周的育儿假,该育儿假可由任一父母享受。如新生儿死亡,母亲至少可享 8 周休假;若死亡时婴儿已满 8 周,则至少享有 7 天休假。产假期间,母亲在前 20 周可选择领取过去一年平均工资的 80% 或 100%,且无上限。选择领取 80% 的母亲在产假结束后继续在育儿假期间领取 80% 工资;选择领取 100% 的母亲在育儿假最初 6 周内领取 100% 平均工资,随后对剩余育儿假领取 60%。该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障体系支付,而非由雇主承担。多胎出生(如双胞胎、三胞胎等)将根据同一妊娠所生子女的数量获得额外休假。
在波兰,父亲可享 2 周带薪陪产假,薪酬为 100%。陪产假支付没有上限。波兰法律不承认 LGBTQ+ 关系,且不允许同性伴侣收养。
除基础的产假与陪产假外,父母还可合享最多 32 周的育儿假。父母须在子女出生后 3 周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使用该额外育儿假的申请。育儿假工资按母亲产假期间选择的领取方式计算(详见上文)。
未满 50 岁的员工每个日历年可获得最多 33 天的病假补偿,该部分由雇主支付。如病假需超过 33 天,超出部分的补偿由社会保障局(ZUS)支付。年满 50 岁及以上的员工每个日历年可获得最多 14 天的病假补偿;如需延长,超出部分由 ZUS 支付。病假津贴按津贴基数的 80% 支付;若疾病发生在妊娠期间或由工伤或上下班途中事故导致,则按津贴基数的 100% 支付。因工作导致的疾病或受伤,其补偿由 ZUS 提供。
- 照顾子女假:员工具有 2 天或 16 个工作小时的休假,以照顾 14 岁或以下的子女。 - 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 2 天假,参加子女婚礼可享 1 天假。 - 孙辈出生假:孙辈出生可享 2 天假。 - 丧假:配偶、子女或父母去世可享 2 天假;兄弟姐妹或姻亲去世可享 1 天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