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的休假类型
带薪休假
员工有权享受至少 24 日历天的带薪休假,具体天数取决于其健康状况和工作负荷。 - 31 天:未满 18 岁的员工 - 26–30 天:具有不同类型残疾的员工;残疾程度越严重可享受的休假越多,反之亦然。雇主在某些情况下必须接受员工对特定期限无薪假的申请(例如蜜月)。除法定必须提供的无薪假外,雇主可根据家庭或其他正当理由酌情批准无薪假,但无义务提供。任何无薪假每年不得超过 15 日历天。
法定节假日
乌克兰劳动法规定,除年度带薪休假外,还要求为 11 个法定节假日支付带薪假。
病假
员工有权享受直到康复或获得官方残疾确认为止的无限期带薪病假。雇主须支付病假至第 6 天,之后员工从社会保障基金领取病假津贴,津贴按其通常收入的 50–100% 支付。
产假
女性员工有权享受 126 天的产假,产假自预产期前 70 天开始,至产后 56 天结束。如为多胎或并发症,产假可延长至 140 天,并在产前产后分配。
陪产假与育儿假
产假期满后,新生儿的任一父母均可为抚育子女请无薪育儿假,直至子女满 3 岁。该假期可分段使用或一次性休完。
其他假期
- 收养:直接从医院收养新生儿的父母有权享受 56 天的带薪产假(多孩收养时为 70 天),用于抚育新收养的婴儿。仅有一方父母可行使该休假权利。 - 休息间歇:乌克兰员工有权享受最长 2 小时的休息间歇。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通常在上班 4 小时后安排休息。对于轮班工作者,班次间的休息时间不得少于所工作班次时长的两倍(含午餐时间)。员工不得连续工作两个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