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休假类型
带薪休假
与雇主连续雇佣满 12 个月后,员工每年有权享受 21 天带薪休假。
法定节假日
肯尼亚每年有 13 个法定节假日;若假日落在星期日,则随后周一作为补休。
病假
与雇主完成 2 个月的雇佣后,员工每年有权获得 14 天带薪病假;前 7 天按正常薪资的 100% 支付,剩余 7 天按 50% 支付。
产假
女员工有权享受 91 天全薪产假(按正常薪资的 100% 支付),前提是孕妇须至少提前 1 周并出示相应医疗证明进行通知。
陪产假/育儿假
父亲有权享受 2 周的带薪陪产假,以照顾孕期或产后伴侣。
其他假期
- 同情假:肯尼亚劳动法规定员工在丧亲、不幸、被抚养人住院等情况下可申请同情假。 - 收养:收养父母有权享受与生育父母相同的强制性休假,以及在收养决定最终确定前的 1 个月全薪预收养假,但需至少提前 14 天通知雇主。